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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峰讯】浙江省智能工厂等示范项目开始申报了!

发布时间:2020-07-31发布人:中国机器人峰会

编者按

2020年浙江省数字化车间/智能工厂、“未来工厂”申报工作开始了!

一、申报条件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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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报项目的单位应在浙江省内注册,具有独立法人资格、运营和财务状况良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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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报数字化车间/智能工厂应具有技术先进、市场潜力大、示范带动作用强的特征,有较强的行业代表性。已认定为2019年省级数字化车间/智能工厂的不再重复申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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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报“未来工厂”要求广泛应用数字孪生、物联网、大数据、人工智能、工业互联网等技术,实现数字化设计、智能化生产、智慧化管理、协同制造、绿色制造、安全制造和社会经济效益大幅提升。优先支持已列入国家智能制造新模式、试点示范及省级数字化车间/智能工厂的项目承担企业,参考“未来工厂”建设要素,开展创建工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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已建成或在建项目均可申报。其中,已建成项目是指在近两年内建设,且于2020年7月底前已投入运营的项目;在建项目是指目前已开工建设,且在2021年底前能竣工的项目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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项目总投资(不含基建)原则上在4000万元以上。鼓励使用安全可控的关键技术装备、工业软件,加强人工智能、5G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先进制造融合应用,着力提升企业效率效益和市场竞争能力。



二、重点支持领域


  重点围绕数字安防、集成电路、网络通信、智能计算、医药与生命健康、新材料、节能与新能源汽车、智能装备、智能家居、现代纺织等标志性产业链,以及其它有特色优势的传统产业、新兴产业领域,主要以离散型、流程型两类为主,全省培育创建100家左右省级数字化车间/智能工厂;突出模式创新和示范引领,全省培育创建10家左右“未来工厂”。


三、申报程序和评定程序


1、企业申请

  数字化车间/智能工厂申报由申请单位向所在地的市、县(市、区)提出申请,并通过“技术创新网上办事大厅”(http://jscx.jxt.zj.gov.cn/technique/login.htm)进行申报。登录后分别填写《浙江省离散型流程型数字化车间/智能工厂申报表》(附件1)或《浙江省流程型数字化车间/智能工厂申报表》(附件2),以及《浙江省数字化车间/智能工厂申报书》(附件3),并上传相关材料明细(附件4)。网上办事大厅申报截止日期为2020年8月15日,逾期不再受理。

  “未来工厂”申报由申请企业对照“未来工厂”建设参考要素指标,填报浙江省“未来工厂”申报表(附件5)、“未来工厂”申报书(附件6),纸质材料一式三份2020年8月15日前报送至所在地经信部门

2、行文推荐

  各地经信部门审核后,将符合要求的项目汇总,并于2020年8月20日前一式两份行文报送省经信厅(其中“未来工厂”需上报纸质材料)。同时将项目汇总表(附件7)发送至联系人邮箱。宁波市及所辖县(市)项目由宁波市经信局统一汇总后行文报送,并由宁波市经信局在网上申报系统统一推荐。省级集团公司控股企业由母公司初审汇总后,由母公司行文报送省经信厅。申报实行限额推荐,申报项目数量分配详见附件8。

3、 组织评审认定

  由省经信厅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,对重点申报项目进行现场察看,并组织专家进行评定,确定年度名单,并向社会公示,接受公众监督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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